(一)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间勾稽关系。
根据资产负债表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复核、匡算利润表中“投资收益”的合理性。
如关注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中没有投资项目而利润表中却列有投资收益,以及投资收益大大超过投资项目的本金等异常情况。
根据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累计折旧金额,复核、匡算利润表中“管理费用—折旧费”的合理性。
结合生产设备的增减情况和开工率、能耗消耗,分析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是否存在产能和能源消耗支撑。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未分配利润”项目与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数据勾稽关系是否恰当。
注意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本年累计数”栏的数额应等于“未分配利润”项目“上年数”栏的数额,应等于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期初数。
(二)现金流量表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相关项目的勾稽关系。
(1)现金流量表与年末资产负债表之间的勾稽关系
1.现金流量表附注中的“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必须与年末资产负债表中递延税款贷项年末年初之差减递延税款借项年末年初之差的差相等;
2.在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基础不包括现金等价物的情况下,年末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的年末年初之差必须与现金流量表正表的最末一行和补充资料中的最末一行相等;
3.在没有发生坏账转销和已转销的坏账又收回的情况下,年末资产负债表中坏账准备的年末数与年初数之差必须与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的“计提的坏账准备和转销的坏账”项目相等;
4.在没有发生固定资产处置、以固定资产投资等情况下,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的“固定资产折旧”项目必须与资产负债表中累计折旧的年末数和年初数之差相等;
5.在没有购入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处置和以无形资产投资等情况下,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的“无形资产摊销”项目必须与年末资产负债表中无形资产的年末数和年初数之差相等;
6.在没有用存货偿还非经营性负债、没有用存货对外投资和用存货交换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情况下,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的“存货的减少(减增加)”必须与资产负债表中存货的年末与年初之差相等。
(2)现金流量表与利润表之间的勾稽关系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1+17%)+预收账款增加额-应收账款增加额-应收票据增加额;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存货增加额)×(1+17%)+预付账款增加额-应付账款增加额-应付票据增加额。
2.现金流量表中关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是这样说明的:该项目“反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实际收到的现金(含销售收入和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额),包括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前期销售和前期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和本期预收的账款,减去本期退回本期销售的商品和前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支付的现金”。